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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亭:“平常之心”看资本
发布时间:2022-03-28 13:35:25作者:刘亭来源:刘亭随笔浏览: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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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决定》的语境中,资本和劳动、土地等一样,就是个中性(抽象掉了政治制度的前提)和本性(从来就是追求保值增值)的东东。如果要谈到对它们的管制,那一概都有一个所谓的“无序扩张”还是“有序扩张”的问题;一概都有一个需要公平“设置秩序‘红绿灯’”的问题。
 

 

昨日贾康先生在其学术平台上发声,就《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资本的一段表述作出了自己的解读。文章很短,但说得很到位,也很明白。因又事涉对共同富裕的认知,于是在此不揣鄙陋,再攀龙附凤,补充两句。

贾先生文论开篇就是一个鲜明的结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概念是一个中性概念,有国有资本,有非国有资本,都属于生产要素,都要追求投入的回报即资本保值增值。

他首先讲了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实行的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此制度规定性之下的“资本”,显然和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国家中的“资本”有所不同。当然,更和马克思所描绘的早期资本主义条件下“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之“资本”更为不同。对此,记得新中国建国之初,毛主席就对从旧中国带过来的民族资本主义,如何已然变身为“国家资本主义”,曾有过一段独到的批示。忽略甚至有意无意抹煞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具有根本性意义的差别,那就会将我们当下经济活动中大量存在的资本及其运动,不知不觉地看作是异己的力量,视为负面甚至是敌对的东西。

为什么有不少人,会从贬义的角度去把握资本的属性呢?除了前述的“前提虚无论”以外,还觉得资本就是没有节操地追逐利润,“大把大把赚劳动人民的血汗钱”。说的难听一点,也就是“唯利是图”“为富不仁”!究其实,作为抽象意义的资本,马克思从来就不是从这个意义上来“锁定”它的“本性”的。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两重性,其中一重的所谓“价值”,便是因为耗费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而需要借助于价格的形式加以外化。人们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不但会追求“使用价值”即商品功能的置换,同时也会期望对其中商品价值的获取。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只是商品交易中的媒介。但能带来更多收益(货币)的货币,我们才把它叫作资本。因此,不要站在道德高地去贬损资本,而要从资本的客观本性,去认知和把握它存在和发展的理由。

扩大再生产和可持续发展,从来都是和要素的增值性相统一的。资源如同货币,遵循的是“能量守恒定律”,停留在简单再生产的层面;而要素,则是一种经由人类的创新创业活动从而达成创富目的资源。所谓的发展,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正是这样一种由货币转为资本、由资源转为要素的增值过程。不然,我们也就不会成天拿着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的的GDP产出,来证明我们这些年的发展成就了。

400年前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 佩蒂提出“双要素论”:“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显然是更偏重于自然和实体状态的资源。但是到了今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一口气点到的生产要素,早已把“板凳”拉长到了七个:“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其中大量的,还是靠近社会角色和虚拟状态的“资源”,譬如和工程师、企业家相联系的技术和管理,和金融、信息相联系的资本和数据,并且郑重声言,要“健全”对所有这些“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

在中央《决定》的语境中,资本和劳动、土地等一样,就是个中性(抽象掉了政治制度的前提)和本性(从来就是追求保值增值)的东东。如果要谈到对它们的管制,那一概都有一个所谓的“无序扩张”还是“有序扩张”的问题;一概都有一个需要公平“设置秩序‘红绿灯’”的问题。这就好比说,无论步行、骑车还是开车,只要您上了公共交通道路(好比已进入市场),都得一律服从“红绿灯”的“调度(红绿灯不仅只是冲着“开车的”去闪亮)”。

接着,贾先生又提到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有序无序的区别,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现代国家治理场景中,首先应该是以法律为准绳:合法合规的为有序,不合法不合规的为无序。”这就是了,判定是有序还是无序,不由单纯的价值或道德评价而定,而是要严格遵循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准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我们这个国家,是经历过“十年文革”惨痛教训的。当年就像刘少奇这样一位堂堂的、经过合法程序产生的国家主席,竟然手持《宪法》,也无法保护其自身起码的人格尊严和生命安全,更遑论其他大大小小的领导干部(“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简称“走资派”)或“劣迹在身”的“黑五类(‘地富反坏右’)”分子了。法条是法理的外在表现不假,但最终做出违法犯罪判决的,毕竟不是奢谈什么法理,而是必须严格依据成文法的法条。与此同时,再正确的实体法判例,也要严格遵循程序法的“正义”,因为这也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题中应有之义。

讲到这里,我们重温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相关论述——“加强和创新监管,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公平竞争,”或许就可以把握得更为准确了。这也就是说,“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是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职责,而不要简单地把“罪过”,都归咎到生产要素的“中性”和资本“保值增值”的本性上去。

说到底,监管在“加强”的同时,还要正本清源、与时俱进,和“创新”很好地结合起来。其“反垄断(合理区分行政垄断和竞争垄断、适度竞争垄断和过度竞争垄断,等等)和防止资本无序(在此一是‘无序’,二是‘防止’)扩张”,并非“打击和围剿”资本本身。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作为创新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否判定为“不法垄断”或“无序扩张”,不是单靠什么“政策精神”来“盖棺论定”,而是要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现代法治。

——2022年3月15日成稿

(《贾康:如何理解《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资本无序扩张”》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aZpFFNq2tMgqXYHe13fy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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