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供给2049战略圆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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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俏彬:减税空间从何而来?
发布时间:2015-11-12 15:51:46作者: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来源:浏览:打印
11月7日,由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中国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联合主办的新供给【2049战略圆桌】第六期在北京艾维克酒店召开,中航国际交流中心协办。本期会议的主题是“贯彻五中全会 研讨‘十三五’规划暨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会”。
 
中国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成员、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冯俏彬做了发言。冯教授表示,当前我国面临着严峻的“财政收支逆差”——财政收入增速下行,同期财政支出快速增加,减税空间有限。统计结果得出的我国宏观税负并不高,减税空间需要改革名目繁多的“费”和政府性基金,压缩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收费、中介收费和自然垄断性质的经营性收费。我国企业和个人承受的社保压力也偏大,需要减小,改善政府基金的管理问题,加强收费的法理依据和透明度,提高利用效率。这样,税费改革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演讲实录如下:

 
冯俏彬:周老师给大家讲了一个大家都特别感兴趣的话题,我也给大家汇报一个最近大家比较感兴趣的话题,关于减税的问题。税收最近一段时间在不同的场合都听到很多的呼吁,要在经济下行期为企业减税,这方面我们在参加研讨会的时候,在报纸上、媒体上都可以看到很多这方面的呼吁,企业这方面的呼吁尤其大。

从财政的角度讲,一个基本的判断,财政部门在税收问题上不是减不减的问题,而是怎么减的问题。所以,我想回答的问题就是财政部门应当怎么考虑减税的问题。谈到减税,首先,当前看到一个非常清晰的情况,当前如果要减税的话,起码面临着三重困难。第一重困难就是财政收入增速下行,但是同期财政支出还在快速增加。这个图上可以比较清晰的看到现在财政的收支有比较大的敞口,媒体发明了一个新词叫“财政收支逆差”,表达这个意思,一方面收入在下降,但是另一方面支出在上升,这是财政面临的第一个困难。

第二个困难,在各方面的呼吁下,在经济下行期财政政策要继续的加力增效,国务院出了很多涉及到基础设施的大包,在这些建设中尽管引入了PPP模式,但是要认识到的一点,尽管引入PPP模式,但是对财政来讲要新增的支出仍然是很大的一个数字。这是第二重困难。

第三重困难,当前税制改革,内容很多,但是现在的核心改革叫做“六税一费”改革,我认真做了一些研究,它其中只有“营改增”具有减税效果,也就是现在大家很期待的减税,所谓“结构性减税”就体现在“营改增”,现在据说在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测算的时候,有的部门税负还要增加,金融业就有这个问题。推行“六税一费”改革实际是具有加税效果的,税制改革改完如果不改到位它整体的效果并不是减税,而是增税,这是第三个困难。

更加现实的问题,现在我们国家从税负的角度我们小口径的宏观税负实际是偏低的,2014年只有18.72%,到2015年1-8月我经过测算以后,得出的结论是税负只有19.02%,这就是我们现在税负水平,宏观按照税收计算的税负水平现在不到20%,就是这样一个水平。比较到底,20%是高还是低,要进行一些国际国内的比较,这个比较也能看得很清楚,不管是和发达经济体相比还是和发展中经济体相比,我们20%的水平是低的,不是高的。这个结论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之外,我们一般认为我们税负比较重。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一方面要增加支出,另一方面要减税,债务总体的规模不动,这就进入了以前贾老师研究的“财政分配的‘三元悖论’”,现在我们正好在这个悖论的节点上。

要分析的问题是刚才我们说的,在现在经济下行期财政部门不是要不要减的问题,而是怎么减的问题。减税的空间从什么地方来?研究减税空间的时候,要从税收把视野拓宽到另外两个概念,就是我们讲的财政收入和政府收入,特别是政府收入。公式大家看得比较清楚,我们政府收入包括税收、非税、政府型基金,广义按照国际惯例包括社保费,这部分内容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费”的概念,是在税之外的。研究减税问题的时候,视野会被吸引到“费”的问题上来。所以,我们重点看一下“费”现在的情况。2014年,我们把钢材算在政府收入的口径算进去,我必须要说明,这个地方还没有加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因为这个情况更特殊一点,没有把它加进去,从这个图上可以看出来我们下来整个政府收入结构中只有51%是来自于税收,换句话说,49%来自于“费”,刚才我讲的各类“费”。这样一看减税的空间应该就能找到了,我认为主要是收费问题。

领导同志到国家行政学院讲课的时候,谈到收费问题,谈到简政放权,就用到四个字——名目繁多。我们在各地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关于“费”的问题真是说不清楚。回来以后我们花了大量时间对“费”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梳理和研究,这是我自己的总结。现在我们谈到的“费”至少有四类:第一类叫行政事业型收费。现在中央层面都有一个各级行政事业收费清单,这个清单单独看大概两百多项,但是如果全国加总,而且各个地方还有自己的收费项目加起来数量还是很可观的,这个只是提到行政收费,还有事业型收费没完全包括进来。第二,中介收费也是现在正在清理的红顶中介收费问题,这是我们调研中大家意见最大的。第三个是大家会有关注但关注不够多的、各类涉及到资质和资格考试方面的考试考费,我查过人社部清理过的表,大概两百多项,涉及方方面面。第四,各类带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经营性收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景点门票费,基本属于这几类。

“费”的类别非常复杂,除了复杂,管理上现在也还有很多的问题。我归纳为“三重管理之痛”。第一和行政权力密切粘连,大概80%的政府的行权点上都后面有收费,这是一个特点。第二个是它的定价机制不完善,不科学。我在研究收费问题的时候,我很奇怪这个收费到底是怎么来的,回顾到改革开放之初收费问题的文献的时候,我突然恍然大悟,收费实际上当时是价格的一种形式,收费就是价格,政府所提供的服务的一种价格。所以这里面提出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也是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哪些收费是已经通过税收支付的收费,哪些是要另外单独收的。这个问题是很值得讨论。收费就是定价,换句话说政府提供了服务要收费,政府到底提供了什么服务要单独收费,这个问题要重新讨论。第三,管理机制很陈旧、很落后,有收费收入的单位和它的预算分配有或明或暗的联系,越到基层政府这个情况就越清楚。

除了“费”之外,第二大问题是政府性基金,比“费”还要复杂。2014年,纳入到政府性基金的一共45项,中央政府30项,地方政府30项,加起来一共是45项。有个财政厅长说得特别详细“什么都有”,“什么都有”是指什么呢?我们经过认真分析,里面的45项基金当中,有的是像税收的,不管是收取的目的还是使用方向,跟税收基本上辨别不出变化,这类大概是有9项。第二类是国有资产或者资源的收益,这种叫“租”性质的收益,这种基金大概有10项,跟国有资本资产有关系。第三类叫使用者付费,我们最常规意义上“费”的概念。使用者付费在其中只有11项。另外,还有10项是属于加价收入,重大工程建设,通过价格来体现它的成本补偿或者经营费用补偿的内容。另外,还有一些其他,永远都会有一个“其他”,大概是5项,加起来在2014年政府财政收入中大概占到40%的比重。所以真是“什么都有”,“第二财政”的说法一点不假。

另外,政府性基金从2010年到现在基本上每年都有很大金额的节余,这部分节余的金额在现在的财政管理制度下财政部门是不能轻易的调配到财政的盘子里进行统筹的。所以,这个目前大家很关注的一个问题,经济下行,财政收支出现缺口的情况下,政府型基金还有很大一部分节余,而这部分节余是现代财政部门还不能轻易动用的。所以,这是一个大家很关注的问题。

同样在政府基金的管理上问题非常多:一是收取的法理不足,有人做过统计,45项政府型基金中有收取依据的大概只有6项;第二,收取标准不清楚,机场建设费收10块,后来民航发展基金收50块,这个标准怎么调,成本补偿之间怎么联系,这当中不清晰,既然是成本补偿,一定要和前面的成本之间是有联系的,但现在这联系是看不出来的;第三,使用管理的信息不透明,不公开,大家都知道今年开始政府性基金编进预算,对社会公开的使用情况是非常粗的,有些部门迫于社会压力公布基金的使用情况,但是公布的情况是社会满意的。第四,政府性基金比收费具有更强烈的部门色彩,每个基金后面都有一个部门,这是我们在研究中感到很震惊的一点。我特别注意到政府型基金的加价收入部分,实际上对应的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补偿和费用补偿,这中间的逻辑关系完全看不出来。所以,后来涉及到加价提价的时候基本上就是他们当事人说了算,其他无从判别。所以,这个问题情况比较多。

第三种费叫社保的缴费问题,这也是社会上最关注的一点。总体来看,我们的缴费是比较偏高的,五险加到一起,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超过工资的40%,这个缴费率根据白重恩教授的研究明显是偏高的。

这些问题比较清楚以后,财政部门如果要回应社会的减税呼声情况就非常清楚。减税不得不减,这是顺应经济下行趋势,发挥财政提周期调节作用的必由之举。怎么减?第一减社保。五中全会的精神中已经说了以后要全民参保,适度的调低社保的缴费率。第二减收费,对收费继续进行清理,从2013年国务院实行简政放权,清理收费改革以来已经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前不久又减了30项,这方面我们认为不仅仅是减少数量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下面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深化改革才能得到一种制度性的成果。第三减政府型基金,尤其涉及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补偿和后面的价格收取的问题,这个问题要深入研究,现在很显然关注到这个问题的人非常少。所以,如果减税主要是从这三方面。

当然,与此同时,税收方面还是有调整的空间,这个调整的空间除了有一些对小微企业,还有一些特殊的鼓励的行业进行减税之外,更重要的是推动税制的结构性改革,就是“间接税”到“直接税”。实际上,在我们整个生产流程上来讲,我以前对它有一个总结叫“税收向后走”,以前主要在生产交换环节征税,现在更多的向收入、财富和消费这几个方面分配税收,这样达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比较少地受到税收打扰的目的;相反,产生成果以后再对它进行征收,这样既有利于发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效果,又有利于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效果。

这就是我对于目前“减税”问题的理解。“减税”这个问题大家都在呼吁,都觉得应该减,但是对“减税”最贴切的表达应该是“减负”。这就是我汇报的内容。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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